关于创建“书香校园”,评选“阅读之星”活动的通知

作者:陈妍    发布时间:2010/7/29    浏览:1213

关于创建“书香校园”,评选“阅读之星”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书香校园建设,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鼓励全体师生参与读书活动,现决定在全校开展“阅读之星”的评比活动,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评比办法

 “阅读之星”评比活动将每期开展一次,学校根据学生在课外阅读方面的表现,采用“自愿申报、年级组推荐、领导小组考评”的方法进行。

二、名额分配

 “阅读之星”评选校级“阅读之星” 50名,由各年级段语文组推荐,领导小组进行考评。

三、“阅读之星”评比条件

1、学生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浓厚的阅读兴趣,喜欢读书,愿意与同学交流读书心得,能够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举办的各种读书活动,能在班级或学校发挥阅读的模范带头作用。

2、能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读书活动,认真阅读各类书籍。

3、能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的读书交流会,能大胆表达自己的读书体会和观点。

4、能把阅读和写作有机结合起来,有自己的读书笔记或读书心得。

四、活动时间和内容:
   (一)、活动时间:20107月——10

(二)、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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