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研究会各理事单位及各中小学校:
现将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研究会《关于2012年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株洲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研究会
2012.5.15 关于2012年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常务理事单位、教师培训机构、中小学校及个人会员: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研究会是经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委员会批准,省民政厅注册备案的省一级学术团体,主要研究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小学校管理、中小学教师学科专业教育、教学等有关的问题。我会将于2012年10月组织本年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按照有关政策,参加本会学术研讨活动获奖的项目,可作为评优晋职晋级的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省内各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等相关单位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及科研人员,均可撰写论文参加评选。
二、参评论文具体事项与要求
1、紧扣课程改革,立足解决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中的具体问题。观点明确,内容积极,言之有物,有个人独到见解。
2、教学叙事、教学反思、教学设计等均可参加评选。
3、来稿要求为原创作品,抄袭的参评论文,将不予评奖。
4、论文的格式要求为:文稿左上角注明论文所属学科,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思品、音乐、体育、美术、综合实践(含小学科学、初中信息技术等)、班主任工作、教育管理、教育心理、其他等十七类。第一行:论文题目,采用二号宋体;第二行:作者所属市(州)、工作单位、姓名,多作者署名时应排好先后次序;第三行起为论文正文部分。正文部分采用四号仿宋体,统一用A4纸打印。
三、参评办法
1、为方便广大教师能将论文评选结果写进个人年终考核材料,论文评选工作将在11月份完成。请广大教师接到通知后,认真准备,在9月10日前将送评论文纸质稿和评审费交县区理事单位(教育局师训股或人事股),各县区理事单位于9月20日前统计汇总并交市州常务理事(教师科)。各市州常务理事请于2012年10月10日前将参评论文纸质稿和参评论文登记汇总表送交我会秘书处,并同时提交参评论文登记市州汇总表的Excel电子文档。我会不接受个人直接交送的论文,省直和省属大专院校附属中小学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向我会秘书处提交。
2、请各常务理事在送交论文时,将评审费汇至或交送至学会财务室,每篇参评论文收评审费50元。开户行:农行长沙开福支行;帐号:342076201040004700;户名: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研究会。本会不接受个人汇款或交款。
3、论文送交地址:学会秘书处(长沙市开福区华厦路82号,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研究会)。联系人:肖波;联系电话:0731-84391695(学会秘书处);电子邮箱:hngpjh@163.com。学会财会室联系人:余芳、刘江南;联系电话:0731-84391162。 2012年4月5日 |
|
《关于2012年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黄结珍 发布时间:2012/5/22 浏览:1091次